关于征集苏州儿童友好型城市LOGO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07 09:38 来源:运维中心 浏览量:

为推动苏州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塑造统一形象,便于公众识别,扩大工作影响,提升城市品质,苏州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苏州儿童友好型城市LOGO。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全网征集。

二、征集内容

苏州儿童友好型城市 LOGO,主要包括苏州儿童友好型城市图案和关键词:苏州、儿童友好型城市(可中英文搭配)。

三、作品要求

1.主旨突出、设计简洁、易于辨识。

2.体现苏州文化特色,符合国际惯例,具有艺术感染力。

3.应用性强,适用于儿童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种载体上使用。

4. LOGO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彩色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5.LOGO提交方式为jpg或PNG格式,电子稿件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英。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月26日17时止。(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

五、征集方式

参与者通过书面致信苏州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或发送电子邮件参与征集活动。来件请注明设计者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书面稿件请函寄,谢绝现场交稿。

联系地址:苏州市五卅路148号市妇联妇儿工委办

邮编:215006,联系电话:0512-65158115

联系人:唐学芳、陈 斌

邮箱:szfegwb@163.com

六、评选办法

1. 评选方式。作品征集结束,由主办方进行初步筛选,将筛选后的作品网上公示,并进行网络票选,同时邀请专家对公示作品进行专业评审;将网络票选结果与专业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得出相应奖项获得者。

2. 奖项设置。优胜奖(1名):5000元奖金+荣誉证书;入围奖(5名):1000元奖金+荣誉证书。

七、特别说明

1. 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具有创新性,不得与其它标识、标志、形象雷同。设计行为属于设计作者第一次发布行为,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作品被选中后,设计方必须提供以上要求设计作品完整的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便修改完善和印刷。

3.被选中的设计作品,主办方支付奖金后,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有权对设计作品修改、组合和使用等。

4.被选中作品一经支付奖金,设计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构成侵权,主办方保留依法追究设计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附:苏州儿童友好型城市LOGO征集报名表

苏州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苏州儿童友好型城市LOGO征集报名表.docx

编辑:苏州市妇联宣传部